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占地面积2166亩,现有18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9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多人。2021年5月,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更名为衡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4人(非事业编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n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通过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下方的“人才招聘系统”进入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01岗位考生提供,由现所在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④工作经历证明(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考生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于2023年5月24日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受聘人员待遇
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参照编制内人员享受相应档次的工资、福利、校内绩效工资,同时还享受学校提供的“五险一金”。
八、受聘人员的管理
(一)合同制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在合同聘用期间申报职称并评审通过的,如学校聘任到相应的岗位,兑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行校内绩效工资标准。
(二)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
(三)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参照学校相同岗位在编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衡阳师范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