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术骨干人才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校人字〔2025〕1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2025年度学术骨干人才综合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学术骨干人才(校内在职在岗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的人员)
二、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线上登记链接(【金山文档】 教师页面 https://www.kdocs.cn/wo/sl/v11AdXGK),完成考核材料提交上报。相关证明佐证材料限1个图片或pdf文档(30MB以内)。
2、各职能部门审核。老师填写并上报完个人相关业绩后,材料会自动发往相应的职能部门审核。
3、学校考核奖励审定小组审核。学校考核奖励审定小组在纪委办公室的全程参与下完成本年度我校学术骨干人才综合考核材料审核,并得出最终结果。
4、结果反馈。如有异议或者需要补充材料的,请于收到反馈意见后2天内将书面意见或补充材料交人事处,人事处再报请考核奖励审定小组进行审定。
5、人事处根据最后审定结果按标准统一核算发放绩效奖励。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如填报横向项目或参照横向项目管理业绩条件,且经费分不同年份进校,请将项目拆分填写。
2、所有填报的材料,需满足《衡阳师范学院学术骨干人才综合考核实施办法》(附件)中业绩考核条件要求。请勿提交与文件要求内容无关的业绩材料,或不在有效时间范围内的材料。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请于2025年12月8日12:00前完成网上填报及相关业绩材料上传工作。
联系电话:8486660 联系人:刘国荣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学术骨干人才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