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3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专家小组评议表决,拟推荐文学院任美衡教授参评“2019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2日,若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于2019年4月22日前反馈到衡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人事处。
电话:0734-8486611(纪委监察处)
0734-8486660(人事处)
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