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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一审:刘梦真   二审:钟佩玲   三审:李龙   加入时间:[2026-07-14]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新时代教育家精神,迎接第四十二个教师节,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校园氛围,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大先生”,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潜心育人的工作热情,选树表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教师:我校工作满3年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院长、副院长、实验员和学生辅导员;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我校工作满3年,除专任教师与学生辅导员以外的其他在职在岗的行政管理人员。

3年内,已获得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不参加本次评选。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2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格,能够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学生;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教学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教学工作。近三年教学工作量超过学院平均工作量,或获得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取得优异成绩。

2. 科学研究。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科研业绩突出,如主持国家级课题、主持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主持省级科研与学科平台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3. 育人工作。在育人工作过程中,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任劳任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声誉,育人成绩突出。

4. 创新创业工作。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业绩成果突出。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精品课程建设,或在创新创业类教学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指导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高水平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创办创业实体并实现落地运营。在课程建设、平台搭建、项目培育及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有力提升了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能力。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格,能够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学生。

2.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师生好评。

3. 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能够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为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1. 在课堂或公共场所散布不良言论的;

2.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 当年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发生教学事故的;

4. 其他违反师德师风、校纪校规等不宜推荐的情形。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名额分配

本次学校拟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不超过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10名。

优秀教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推荐。专任教师人数在40人以下的二级学院,可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1人;4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

由学生工作部推荐2名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的辅导员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由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推荐2名在创新创业领域业绩突出的专任教师作为创新创业类优秀教师候选人。辅导员和创新创业类优秀教师不占所在学院名额。

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推荐。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以非专任教师及非辅导员的行政管理人员为基数,各党总支基数在40人以下的,可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1人;40人-100人的,可推荐2人;100人-200人,可推荐3人;20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5人。

各部门原则上应按照上述名额要求推荐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减少推荐或不推荐。

(二)评选方式

1. 各党总支、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5、附件6。请各党总支、二级学院及学生工作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把关,并于7月20日17时前将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521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办公邮箱:rsc@hynu.edu.cn。

材料要求如下

1)个人电子版照片2张。一张证件照(要求:浅蓝色背景,着白色衬衣、深色西装男士系领带,JPG格式,像素5M-10M);张为生活照(要求:以教学场景、办公场景或与学生互动场景为主题的高清照片,JPG格式,像素5M-10M)。

2)提供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版1份,对照评选条件,简明扼要地介绍本人的突出成绩或优秀事迹。

3)《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或《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份,《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申报汇总表》或《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汇总表》一份,以及1000字左右的详细优秀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表格及事迹材料纸质版须经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2. 根据各党总支、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推荐与评选过程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与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将教职工中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能够代表部门先进形象的优秀教职工推选出来。各推荐部门应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严谨性。

(二)各部门应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营造宣传氛围,挖掘典型事迹,使评选活动深入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学生群体之中,激励全校教职工奋发向上,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努力奋斗。

联系人:刘梦真  钟佩玲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

1.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

2.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4.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5. 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6.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

2026年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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