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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7-09 16:24  

 

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我校评选推荐人选名额分别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等4个类别中选择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程序及工作要求

(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71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职称科。主要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4)、《推荐对象审批表》(附件5-7)、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等。除《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审批表》一式6份外,其他材料一式2份。

联系人:戴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电子邮箱:hynursc@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22019年湖南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3.推荐对象汇总表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5.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6.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7.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人事处

201979

 

附件【附件1-7.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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