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76号)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为保证机关事业工考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人事处、党政办公室、后勤处及工勤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工考办”),设在人事处,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程序及考核方式
1.个人申报。5月18日前,校属各用人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核实毕业证、等级证原件,证书复印件审核人签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并签字。
2.资格初审。5月21日前,各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人员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初审合格人员的《登记表》、汇总的《花名册》上签署意见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3.资格复审。人事处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考核。
4.组织考核。机关事业工考采取考察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方面。
(1)工勤人员所在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对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结论。
(2)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业基础知识等相关的理论知识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5.公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数,人事处按考核成绩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办理确认手续,下发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文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 全校工勤技能岗位中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对象。
2. 必须按实际从事工作对岗申报。
(二)申报工种
1. 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详见附件4《湖南省机关事业工考考核职业目录表》)。
2. 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3. 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所在用人单位申报,学校同意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其前岗位和新岗位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三)基本任职条件和申报条件
机关事业工考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机关事业工考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2021年4月30日。
1.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5年内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5年内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五年内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2.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5年内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5年内获得国家和省、部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3.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5年内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4.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具有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证书;或近5年内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5年内获得市州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本年度考核合格。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核: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四、工作要求
机关事业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事关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用人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及时进行宣传,全面准确介绍相关政策,让每个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知晓政策,并按时按要求组织申报。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联系人:胡靓靓、邵志红 联系电话:0734-3456041
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