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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4-18 14:52  

 

校属各单位:

2018年4月4日,学校发布了《关于填报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学校根据《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组织职称评审。现将2017年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一)材料上报

拟申报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根据《关于填报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复印材料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2018年4月19日前向其学科归属学院申报和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携带所有复印件材料原件,并向学院交职称评审费。

博士认定讲师人员材料由申报人员于4月28日前直接报人事处。

个人申报有关注意事宜如下:

1.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向学院上报材料时现场签字。

2.评审材料之一、之二、之三装订在一起,分目录用彩色纸打印便于查找。

3.所有材料全部装入职称评审袋(可到人事处领取),评审袋的封面格式见附件2.

4.学历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验证。若学信网无法查询,请填写附件3.

5.未被检索但是校定一级期刊和A类期刊,需要作为基本条件的请填写《校定一级和A类期刊证明》(附件4),装订在《真实性查询证明》后面,不需提前到科技处盖章,在职能部门审核材料时统一在此证明和查重报告上盖章。

网上查重报告的论文电子版和查重报告的PDF电子版统一汇总到各学院。

真实性查询证明需要包括所有的论文等材料。

6.申报高级职称需要2篇代表作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需要1篇代表作论文。若是专著,只提供1本专著(不再提供论文)。专著和外文期刊不需要查重。

7.评审表或初任表一定要贴照片。另外再交一张一寸照片。

8.请各位老师填写《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5,与第一次上传有变动),该表单独装订,由学院单独向学校上报(不放在个人申报材料中)。

9.提交论文复印件需要封面、目录、内容和封底;课题复印件需要下文和立项书(如结项还需提供结项书),专著复印封面、前言、目录和封底。

10.报材料前,责任卡需要相关人员证明人签字,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签字盖章。

1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的所在部门群众评议意见需在学院召开相关会议后填写评议结果并让相关老师签字。

12.交材料时每人需上交5个电子表格分别为:《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参评人员职称材料一览表》、《湖南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申报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6),压缩并命名(格式为申报职称+姓名+业务所在学院

13.职称评审表封面的档案编号不填,单位代码为43910413.

14.如果满足往年政策的绿色通道,相关材料装订到资格审查材料中,并在目录中体现。

15.不在有效期的材料(特别是2017年12月31日以后的材料)不能放在职称材料中。

16.公示表必须包括所有的业绩材料。

17.公示表下面的单位(公章)等信息由学校填写。

(二)时间要求

各学院收取职称材料(包括硕士认定讲师人员)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

二、二级学院相关工作

(一)成立职称推荐小组

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和学术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一般为5~7名成员。各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本学院的职称推荐工作。

各学院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职称工作联络员。

(二)收取职称材料

各学院请于4月18日—19日收取职称材料,审核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学院公章。论文复印件需要在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签字盖章,课题需要在下文首页和名字出现的地方、以及立项书和结项书签字盖章;其他材料每页均需签字盖章。

(三)学院初审材料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学历、学位、表彰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一栏签字盖章,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

所有职称材料部门审核意见均需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统一到职能部门复核

各学院收齐本学院申报职称人员的材料后,由学院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各职能部门复核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5日,其中正高职称材料优先复核。

(五)各二级学院召开评议和推荐大会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人员须到其学科归属学院进行考核评价。申报职称者应在所属学院进行公开述职,学院对申报者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人员不少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同意推荐”的人数超过投票人数2/3(含2/3)者由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师德师风、学术影响、学科专业建设等进行评议,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在本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六)向学校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将正高材料上报人事处,5月3日—4日两天向人事处上报中级和副高材料。请提交各申报职称人员职称材料(需要学院盖章的均需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申报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所有申报人员汇总)、公示结果及有关电子表。并缴纳本学院申报职称人员职称评审费。

三、2017年职称评审职数

序号

级别

职数(个)

1

正高

10

2

副高

15

3

中级

9(含辅导员岗位1个)

四、其他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7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2.材料一旦提交,经学科所在学院公示后,除评审专家要求外,不得增补或替换。

3.收费标准:2017年度评审费标准为高级400元,中级230元。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材料袋封皮

附件3:学历无法验证证明模板(学信网无法查询)

附件4:校定一级和A类期刊证明

附件5: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

附件6:申报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附件7:衡阳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

附件8: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以教代会通过为准)

 

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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