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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7-11-09 00:00   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校属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首届“教学名师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限于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一线教师。

    选拔条件具体见《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拟申报人员依据《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3号)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计划”申请表》和《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教学名师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拟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数多于1人的学院需组织推荐会,并提供排序推荐的书面报告。

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材料申报。报送材料包括:《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计划”申请表》1份(学院、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签章);《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教学名师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相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教学名师支持计划” 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和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精心培养,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请各学院将“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相关(含电子文档)材料于2017112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联系人:戴小新  刘汉辉

    联系电话:8486660  邮箱: hynursc@163.com

 

附件:教学名师相关文件及表格.rar

 

人事处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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