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首届“教学名师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限于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一线教师。
选拔条件具体见《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拟申报人员依据《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3号)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计划”申请表》和《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教学名师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拟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数多于1人的学院需组织推荐会,并提供排序推荐的书面报告。
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材料申报。报送材料包括:《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计划”申请表》1份(学院、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签章);《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教学名师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相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教学名师支持计划” 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和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精心培养,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请各学院将“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相关(含电子文档)材料于2017年11月2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联系人:戴小新 刘汉辉
联系电话:8486660 邮箱: hynursc@163.com
附件:教学名师相关文件及表格.rar
人事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