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八届 “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210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推荐“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八届 “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各1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联系人:戴小新 刘汉辉 电话:8486660
电子邮箱:hynursc@163.com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八届 “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210号).doc
人 事 处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