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职称调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调入认定范围
在外省取得现职称但未经过我校(省)认定的调入(引进)人员。
二、材料要求
拟申请调入认定的人员请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和《衡阳师院教师中级调入认定花名册》(见附件2,需要提交电子版),并按《调入人员申请认定职称材料封面及目录》(见附件3)要求提交支撑材料。
三、报送时间要求
请申请职称调入认定的人员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联系人:戴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人事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