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学校推荐参评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答辩签到时间
2023年12月9日上午,答辩对象须于上午7:30以前准时到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西会议室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一律取消答辩资格。
每个答辩对象答辩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以内,其中个人述职5分钟,专家提问5-10分钟。(不需要准备PPT,具体以面试答辩专家要求为准)。
三、地点
报到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西会议室
各位答辩对象在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西会议室报到抽签后,学校将统一安排车辆将各位参评人员送往答辩地点。
四、答辩组织
1.各学院负责通知本院答辩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2.答辩人员须于7:30在报到地点准时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一律取消答辩资格。不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参评资格。
3.答辩结束后,须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离开指定地点,不得重回等候区域,不得与未答辩人员交流。
4.答辩对象因公出国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进行现场答辩的,由所在学院提供书面证明和本人联系方式(于12月4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我办),经我办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家采取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答辩。若因答辩对象本身的原因,或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答辩对象,致使在规定时间内学科组无法实施视频答辩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
五、其他事项
请参评人员填写《答辩回执》在线表格(扫码填写)
联系人:刘国荣老师
电话:0734-8486660
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