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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3-19 16:32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和选拔条件

见湘人社函〔2020〕26号(附件1)。

二、推荐指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才2名,高技能人才1名。校内各有关单位可分别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报人事处(两类推荐指标不能混用),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推荐,并根据申报控制数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2.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3.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材料和时间要求

1.反应申报人选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提供电子版,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2020年申报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见附件2),按附表说明填写打印,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3.《2020 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3),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对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表格需用 Excel 格式并提交电子文档。

4.辅证材料 1 份。包括申报人选获奖成果、专利、荣誉、专著、论文等辅证材料,不超过40页,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1-2篇(高技能人才可不提供)。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纸质材料于4月10日前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同时将申报人选的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hynursc@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18520663741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26号)

2.2020年申报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9日

 

附件【附件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0年申报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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