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9号,附件1)等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校2025年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依据为《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字〔2025〕17号,附件2)。
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需先转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后,才能申报高一级高校教师系列职称。
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到8月29日(含)。不在有效期的材料(特别是有效时间以后的材料)不能放在职称材料中。
二、网络平台申报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途径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 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三、线下个人申报(含合同制聘用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业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39 号)的要求,支持高校创业教师申报创业教育职称。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增设“创业教育”专业。高校专(兼)职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可按照“创业教育”科目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各层级职称。
根据科研处的意见,《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表述明确如下:衡阳师范学院认定的权威期刊即原一级期刊,衡阳师范学院认定的重要期刊即原A类期刊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A类、B类)学报。一类出版社见当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中推荐的出版机构名录。一类出版社之外的为二类出版社。
申报职称材料要求真实、宁缺勿假;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前后一致,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资格审查。所报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参评人员请按《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下称“材料要求”,附件4),整理个人申报材料。
(一)公示材料预审
请于8月15日前填写《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电子版通过“材料要求”中的二维码或链接上传,完成公示表预审(纸质版A3单面打印),并将预审后的公示表于8月25日至28日送人事处521盖章。
(二)材料上报
申报2025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人员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按《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附件4)的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复印材料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向其学科归属学院申报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学院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学院印章。
教学工作量计算时间从2020年9月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博士参评副高从2023年9月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交材料时每人需上交4个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word)、《湖南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word)、《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excel)、《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excel),将文件压缩并命名(格式为申报职称+姓名+业务所在学院)。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申报协议。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学院上报材料时来人事处现场签字。
四、二级学院相关工作
拟申报2025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根据上述申报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复印材料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于2025年9月3日前向其学科归属学院申报和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携带所有复印件材料原件,并向学院交职称评审费(高级600元、中级215元,博士初任中级、硕士初任初级不收取费用),学院收齐后由人事处汇总统一交到学校财务处。
各学院原则上应于2025年9月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各二级学院收材料、资格审核、推荐、公示、材料上报等时间安排见附件5。
(一)学院成立职称推荐小组
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和学术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一般为5~7名成员。各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本学院的职称推荐工作。
各学院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职称工作联络员。
(二)收取职称材料
各学院请于2025年8月28日-9月3日收取职称材料,审核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学院公章。论文复印件需要在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签字盖章,课题需要在下文首页和名字出现的地方、以及立项书和结项书签字盖章;其他材料每页均需签字盖章。
(三)学院初审材料
参评人员所在学院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学历、学位、表彰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学院负责人审查意见”一栏签字盖章,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
所有职称材料学院审核意见均需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职能部门复核
各学院收齐本学院申报职称人员的材料后,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各职能部门复核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3日。
(五)各二级学院召开评议和推荐大会
申报人员进行公开述职,学院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人员不少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同意推荐”的人数超过投票人数2/3(含2/3)者,由学院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根据上级和学校的评审基本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其基本条件、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术水平与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查评议。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在本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六)向学校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9月8日-10日向人事处上交材料和评审费。
1、纸质材料:参评人员职称材料(装入档案袋)
2、电子版材料(以“2025年xx学院职称评审材料”命名发送至szk@hynu.edu.cn邮箱):
个人部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word)、《湖南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word);
学院汇总部分(不分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excel)、《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excel)。
扫描材料:汇总的《花名册》和《一览表》,学院完成推评工作,将申报人员推评公示结果,打印后盖章扫描,盖章的最终版扫描(图片或pdf)。
3、缴纳本学院申报职称人员职称评审费。
五、其他事项
拟申报职称人员请加入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职称评审专用QQ群:604166417。
联系人:刘国荣 钟佩玲
联系电话:0734-8486660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9号)
附件2: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人字〔2025〕17号)
附件3:2025年职称相关表格
附件4: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附件5: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