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现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并提醒2014年10月后退役的军人及时核对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职业年金转移事宜。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职业年金转移事关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已领取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教职工务必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上交至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若不按时足额缴纳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传达到位。并请各部门将《2014年10月后退役军人统计表》(附件三)于2020年11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525室。
附件一: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三:2014年10月后退役军人统计表
联系人:唐秋华 桂珍 联系电话:8486602
人事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