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学院):
今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请各部门(学院)通过教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做好文件精神的传达,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推动建设干事创业创新、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附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3.《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4.《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人事处、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