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2号)和《关于“英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补充规定》(校政字[20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英才支持计划”2023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请拟申报人员依据《衡阳师范学院“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2号)、《关于“英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补充规定》(校政字[2016]4号)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和《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拟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数多于1人的学院需组织推荐会,并提供排序推荐的书面报告。
(三)材料申报。报送材料包括:1、“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2、“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3、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相关附件材料1份(复印件需装订成册,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四)工作要求
1.实施“英才支持计划”是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精心培养,切实做好推荐、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2.请各学院将“英才支持计划”申报材料纸质稿于2024年3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职称科521室,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sc@hynu.edu.cn。
联系人:钟佩玲 刘梦真 联系电话:0734-8486660
附件1:相关文件及表格
人事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