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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4-05-14 15:19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烈庆祝第 40个教师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等文件、会议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励我校教职工热情投身教育事业,表彰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优秀典型,全面提高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与师德修养,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教师:我校工作满3年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学生辅导员;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我校工作满3年,除专任教师与学生辅导员以外的其他在职在岗人员。

3年,已获得校优秀教师、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不参加此次评选。校领导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2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格,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学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教学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工作。近三年教学工作量超过学院平均工作量,或者获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成绩优异。

2.科学研究。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科研业绩突出,如主持国家级课题、主持获省级科研成果奖、主持省级科研与学科平台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3.育人工作。在育人工作过程中,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将育人工作融入于课程教学,任劳任怨,在学生中声誉高,育人成绩突出。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格,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学生。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师生好评。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取得较显著的成绩。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1.在课堂或公共场所散布不良言论的;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当年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有教学事故的;

4.其他违反师德师风、校纪校规等不宜推荐的。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名额分配

本次学校拟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不超过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10名。

优秀教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推荐。专任教师(含院长、副院长)40人以下的二级学院可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1人,4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

由学生工作部牵头,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团委参与,在一线辅导员中可推荐2人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的辅导员作为校优秀教师候选人(不占所在学院的名额)。

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党总支为单位推荐。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以非专任教师和非辅导员为基数,各党总支基数在40人以下的可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1人,4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10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3人,20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5人。

各部门原则上按以上名额要求推荐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少推荐或不推荐。

(二)评选方式

1.各党总支、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附件6。请各党总支、二级学院及学生工作处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进行推荐把关,5月2817点前将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523室,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到人事处办公邮箱:rsc@hynu.edu.cn。

材料要求:

1)个人电子版照片1张(要求:浅蓝色背景,着白色衬衣、深色西装、男士系领带,JPG格式,像素5M-10M)。

2)提供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版1份,对照评选条件,简明扼要地介绍自己的突出成绩或优秀事迹。

3)《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或《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份,《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申报汇总表》或《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汇总表》一份及1000字左右的详细优秀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表格和事迹材料纸质版须由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2.根据各党总支、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并将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教职工中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代表部门先进形象的优秀教职工推选出来;各推荐部门要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性、严谨性。

(二)各部门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营造宣传氛围,挖掘典型事迹,使评选活动深入到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学生当中,激励全校教职工奋发向上,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努力奋斗。

联系人:钟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

2.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4.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5.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6.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

2024年5月14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4: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5-6:名额分配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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