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湘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湘江学者支持计划”选聘及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湘江学者支持计划” 选聘
(一)设岗学科、选拔范围和条件
设岗学科范围:我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选拔范围: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选拔条件具体见《衡阳师范学院“湘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二)推荐程序
1.各二级学院申请设置“湘江学者”岗位,学校进行评选审批。
2.个人申报。请拟申报人员依据《衡阳师范学院“湘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湘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和《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湘江学者支持计划”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3.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拟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4.材料申报。报送材料包括:《衡阳师范学院湘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湘江学者支持计划”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相关附件材料及一览表需设岗学院审核盖章。
二、“湘江学者支持计划”人选年度考核
入选“湘江学者支持计划”的人选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参加2024年“湘江学者支持计划”年度考核,申请人员请提交2024年度的教学科研情况报告1份,填写“湘江学者支持计划”年度考核表和一览表各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本年度受聘“湘江学者支持计划”相关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相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三、“湘江学者支持计划”人选中期考核
提交2022-2024年度的教学科研情况报告1份,填写“湘江学者支持计划”中期考核表和一览表各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能反映本人受聘“湘江学者支持计划”以来相关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相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所有选聘、年度考核、中期考核附件材料由设岗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12日前报送“湘江学者支持计划”年度考核材料及验收材料。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人事处52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sc@hynu.edu.cn。
联系人:钟佩玲 刘梦真 联系电话:0734-34560410
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
人事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