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负责人事处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令、政策,执行学校各项决议。负责制定年度、学期人事工作计划。
二、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做到勤政廉洁高效。
三、负责学校师资队伍人员调配、培训、使用、考核。对引进和调入我校的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初审。
四、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等审批工作。
六、负责处内建设,做好内部分工协调工作。负责与各处(室)、学院的协调工作。
七、协助做好全校机构设置、各部门岗位职责制定。做好人员编制计划和调配等各项工作。
八、完成上级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