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负责人事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二、负责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
三、统筹核定学校机构部门的编制;负责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
四、制订和落实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划;负责人才引进、人事调配、合同制人员管理、师资培养、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与管理。
五、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评聘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教职工薪酬管理,教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七、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和有关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普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八、协助做好学校机构部门设置工作、划定机构部门的职能和职责。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