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师德师风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实施。
二、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各项管理办法。
三、专任教师数据库的管理及建设。
四、人才引进政策的制定。
五、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试教)、考察及引进程序的办理。
六、引进人才及返校博士待遇的兑现。
七、受理全校教职工学历学位培养、进修(国内访问学者)管理。
八、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九、 受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各类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及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推选评审及考核验收。
十一、“英才支持计划”、“湘江学者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等校级人才计划人选的组织申报及考核验收。
十二、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及考核验收。
十三、双师型教师及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
十四、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务申报评审工作。
十五、 引进、调入人员任职资格确认工作。
十六、各类职称评委的推荐上报。
十七、办理外聘教授的审批及聘任等工作。
十八、博士、教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九、教师的各类培训工作。
二十、 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评工作。
二十一、 其他师资相关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